【申报通知】龙华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
2019-09-24

龙华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
申报时间:
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10月23日。


政策依据
《龙华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
《龙华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实施细则》
扶持范围
审核方式
(一)扶持范围:技术推广类、产品应用类、能源平台类、能源管理类、配套奖励类和专项工作奖励类。
(二)审核方式:技术推广类、产品应用类、能源平台类采取专家评审的审核方式;能源管理类、配套奖励类、专项工作奖励类采取资料核准的审核方式。
申报条件
(一)扶持对象:
1. 依法在龙华区辖区范围内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会组织。
2. 依法在深圳市辖区范围内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企业。(仅适用于申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专项工作奖励类)
(二)申报单位及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1. 申报单位应具备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严格规范的财务制度;
2. 申报项目应在龙华区辖区范围内实施;
3. 申报项目属于龙华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扶持类别之一;
4. 申报项目符合循环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工作要求,且具有较好的经济、社会、环境效益;
5. 符合国家、广东省、深圳市和龙华区产业政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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龙华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申报
申报时间:
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10月23日。


政策依据
《龙华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
《龙华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实施细则》
扶持范围
审核方式
(一)扶持范围:技术推广类、产品应用类、能源平台类、能源管理类、配套奖励类和专项工作奖励类。
(二)审核方式:技术推广类、产品应用类、能源平台类采取专家评审的审核方式;能源管理类、配套奖励类、专项工作奖励类采取资料核准的审核方式。
申报条件
(一)扶持对象:
1. 依法在龙华区辖区范围内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社会组织。
2. 依法在深圳市辖区范围内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企业。(仅适用于申报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的专项工作奖励类)
(二)申报单位及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1. 申报单位应具备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严格规范的财务制度;
2. 申报项目应在龙华区辖区范围内实施;
3. 申报项目属于龙华区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的扶持类别之一;
4. 申报项目符合循环经济发展与节能减排工作要求,且具有较好的经济、社会、环境效益;
5. 符合国家、广东省、深圳市和龙华区产业政策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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